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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前没做这件事,员工要求复工法院99%支持!《最高法劳动争议解释(二)》第17条解读

⚠️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离职就万事大吉,结果法院传票来了:员工要求回来上班!我是宁波律师吴灵辉,今天我们来讲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离职就万事大吉,结果法院传票来了:员工要求回来上班!

Hello,大家好,我是宁波律师吴灵辉,今天我们来讲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的内容。

法条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用人单位已经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且经检查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

(二)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的。

法条解读:职业病患者的"免死金牌"

这条规定是给接触粉尘、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劳动者量身定制的"护身符"!

0️⃣ 核心要义:⚠️ 没做离岗体检就解除合同 = 违法解除!员工不仅可以要赔偿金,还能要求回来继续上班!

1️⃣ 哪些岗位必须体检?
✅ 接触粉尘的(如矿山、水泥厂)
✅ 接触有毒化学品的(如化工厂、印刷厂)
✅ 接触放射性的(如医院放射科、核电站)
⚠️ 简单说:只要卫健委要求体检的岗位,离岗前必须检!

2️⃣ 法律为啥这么"偏心"?
✅ 职业病有潜伏期,今天没症状不代表5年后不发病
✅ 离职后才发现得病,找谁负责?所以必须体检留证据
❌ 企业想省几百块体检费?门儿都没有!

3️⃣ 两种例外情况(企业救命稻草):
第一种:在法院一审辩论结束前,赶紧补检,证明员工没病
第二种:员工自己耍大牌,无理由拒绝检查

4️⃣ 时间节点很关键: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意味着:仲裁阶段没检不算,到了法院还能补检!
❌ 但如果一审开完庭了还没检,那就铁定败诉了!

举例说明:化工厂老王的"回马枪"

老王在某化工厂做操作工5年,长期接触苯类物质。2023年8月离职时,公司嫌麻烦没给他做离岗体检,直接办了离职手续。

✅ 回家3个月后,老王听说同车间老李确诊了"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慌了!
⚠️ 2023年11月,老王申请仲裁,要求回来继续上班并补做体检
❌ 公司傻眼了:岗位都已经招新人了,怎么办?

⚠️ 仲裁阶段,公司赶紧带老王去体检,结果显示"暂无异常"
✅ 但仲裁委认为:体检不是在离职时做的,程序违法,支持老王请求
❌ 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开庭前又组织体检,老王觉得公司故意拖延,拒绝体检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虽有两次体检结果正常,但离岗时没检程序违法。老王无正当理由拒绝一审期间的体检,符合第十七条第二项,驳回其请求!

❌ 老王因一时赌气拒绝体检,输了官司!

吴灵辉律师总结

  • ✅ 企业必做三件事:离岗前必须安排体检、体检报告必须书面、结果必须告知员工本人!
  • ⚠️ 员工维权黄金期:离职后发现没体检,尽快在6个月内主张权利,别拖太久!
  • ❌ 企业补救机会:仲裁输了别慌,法院一审开庭前补检还来得及!
  • ✅ 劳动者注意:法院让体检一定要去,没正当理由拒绝等于放弃权利!
  • ⚠️ 核心风险提示:没做离岗体检就解除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无限期合同)或2倍赔偿金,比正常违法解除成本更高!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我是吴灵辉,带你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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