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辛万苦打赢官司,结果法院告诉你"回不去上班了",赔偿金还比工资少!
Hello,大家好,我是宁波律师吴灵辉,今天我们来讲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内容。
法条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一)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期满且不存在应当依法续订、续延劳动合同情形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解散的,但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除外;
(五)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存在劳动合同客观不能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法条解读:为啥打赢了官司却回不去?
劳动合同法第48条是劳动者的"尚方宝剑"——老板违法解雇你,你可以要求回去上班。但第十六条就是这把宝剑的"剑鞘",把这6种情况给你锁得死死的!
0️⃣ 核心逻辑:⚠️ 法律讲究"实际",不是你想回去就能回去,得看"能不能"。
1️⃣ 合同到期自然消亡:
✅ 你的合同2024年12月到期,公司2024年10月违法解雇你,你打官司打到2025年3月,合同早就寿终正寝了,还怎么回去?
❌ ⚠️ 例外:女职工三期、工伤职工等法定续延情形除外。
2️⃣ 你已经退休养老:
✅ 你都开始领养老金了,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回去上班算啥?返聘吗?那得重新谈!
3️⃣ 公司破产倒闭:
❌ ⚠️ 公司都进破产程序了,主体资格快没了,劳动关系客观上已经"人死债消"。
4️⃣ 公司解散了:
✅ 公司注销了,就像人没了一样,合同自然无法履行。
✅ 但注意:因合并或分立解散的,劳动关系由新单位承继,还能继续!
5️⃣ 你有了新欢:
⚠️ 这是最高频的"作死"情形!你已经去新公司上班了,如果严重影响原单位工作,或者原单位让你二选一你拒绝❌,那法院只能判"回不去"。
✅ 正确做法:违法解雇后想维权,千万别急着找新工作,至少别签正式合同!
6️⃣ 其他客观不能:
❌ 比如你的岗位被撤销、部门被裁撤、办公地点搬迁异地等,法院也会认定"回不去"。
举例说明:程序员李华的悲催维权路
李华在宁波某软件公司做技术主管,月薪2万,签了3年合同。2023年5月,公司因项目失败迁怒于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李华不服气,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仲裁期间,他借了网贷、信用卡撑生活。
⚠️ 2023年8月,李华实在扛不住了,悄悄入职了杭州某互联网公司,月薪1.8万。
❌ 原公司得知后,在诉讼中提交证据证明:李华的新工作严重影响原项目交接,且经书面通知,李华拒绝离职。
⚠️ 2024年1月,法院开庭时,原公司拿出解散决议——股东会决定2024年3月解散公司。
❌ 法院最终认定:符合第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项,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
✅ 结果:李华只能拿到4个月工资共8万元的赔偿金(2N),而不是继续回去拿2万月薪。如果他忍一忍不找新工作,本可以回去上班并拿到打官司期间的工资损失!
吴灵辉律师总结
- ✅ 违法解雇后想回去上班?记住"三不要":不要急着找新工作、不要签劳动合同、不要交社保!
- ⚠️ 维权期间生活费怎么办?可以主张打官司期间的工资损失(按原工资标准),比赔偿金更划算!
- ❌ 这6种情况要记牢:合同到期、自己退休、公司破产、公司解散、有了新欢、岗位没了。
- ✅ 选对策略是关键:如果公司快倒闭了,直接要2N赔偿金更明智;如果公司运营良好,坚持要求继续履行更划算!
- ⚠️ 打官司要趁早:仲裁诉讼时间越长,合同到期风险越大,越可能"回不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我是吴灵辉,带你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下期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