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句话给你讲明白】
“黑包工头”挂靠在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名下接活,他雇的工人拿不到工资或受了工伤,可以直接告那家被挂靠的公司,法院会判这家公司掏钱。
再展开一点:
谁是“黑包工头”?——没营业执照、没资质的个人或小队伍,俗称“游击队”。
什么叫“挂靠”?——他借别人的“壳”去投标、签合同,自己实际干活。
工人怎么维权?——不用管“黑包工头”有没有钱,直接起诉那家出借资质的公司,法院支持工人讨工资、要工伤赔偿。
法院为什么支持?——防止有资质的公司“只收管理费、不管工人死活”,让工人有处说理、有钱可拿。
【律师专业解读】
挂靠事实:
① 挂靠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未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已被吊销、个人);
② 被挂靠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行政许可有效);
③ 对外经营: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项目、开具发票、签署合同等。
证明要点:挂靠协议、管理费转款凭证、项目招投标文件、工地公示牌、税票抬头等。
用工事实:
劳动者须证明其受挂靠方“招用”——包括招聘通知、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工牌、工友证言等;不要求书面劳动合同。
责任范围:
① 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
② 工伤认定后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伤残补助、工亡待遇等);
③ 未依法参保情形下,由被挂靠方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
注:被挂靠方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挂靠协议向挂靠方追偿,但不影响劳动者直接受偿。
【程序指引】
举证策略
劳动者:提交能够证明“挂靠+招用”的表面证据即可;举证责任随即转移至被挂靠方。
被挂靠方:需举证证明“非挂靠”或“劳动者明知实际雇主为挂靠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诉讼路径
(1) 欠薪案件:建议先走劳动仲裁,列被挂靠单位为被申请人;如仲裁不予受理或对结果不服,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无需仲裁前置,但实务中存在少数法院“以未经劳动仲裁”为由拒绝受理。
(2) 工伤案件:
① 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可直接列被挂靠单位为用人单位;
② 如人社部门认定被挂靠单位为责任主体,可直接进入劳动能力鉴定及待遇索赔程序;
③ 如被挂靠单位否认,劳动者可提起行政诉讼(告人社局)或民事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赔)。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原文:
第二条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挂靠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对外经营,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被挂靠单位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单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