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个体工匠和帮工、学徒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所以,【不适用】【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说明:
有时候,个体工匠个体工商户很难区分,和个体工匠和个体工商户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个体工匠】指的是具有某项手艺或特殊技艺的个体劳动者,如工匠、手艺人等。他们通常以手工劳动为主,具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性质,不具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含义。
2、【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体名义注册,依法在法定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户。
3、个体工匠更偏向于具有特定技艺和手艺的劳动者,而个体工商户则更偏向于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这两者存在的差异主要在于法律地位、经营方式和权益保护等方面。
法律依据:
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第5项
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