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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农民用秸秆引火做饭被罚600元?what?

图片来自网络一海南农民用秸秆引火做饭被罚600元,这是真实发生的一件事情。事情是这样的:在海南某地,一位老人在自家地里引火做饭,结果

1海南农民用秸秆引火做饭被罚600元?吴灵辉律师说,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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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农民用秸秆引火做饭被罚600元,这是真实发生的一件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西黎村的村民刘某忠,在自家地里引火做饭,结果却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理由是:焚烧落叶秸秆造成环境污染,要罚600元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今天吴灵辉律师我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

第一,“擅自焚烧落叶秸秆”不等于“用落叶秸秆引火做饭”。这是两个概念,作为执法人员,是否应当把事情、概念弄清楚?

第二,行政机关负责人说“没有对这位老人真正的进行处罚”。这是什么意思?到底该罚还是不该罚?如果该罚的,为什么就不罚了?因为老人提出了“听证程序”?

第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又补充说“这600块钱没让老人出,村委会拿出来交了这个罚款”。hey,这又是什么鬼?拿村里的公款来缴纳个人的罚款?于理于法都不符合啊,这是行政机关的意思还是村里的意思?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事,该罚的要罚,不该罚的不能乱罚。来来来,下面附上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第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

五、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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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灵辉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与数字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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