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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中国民企大战国际知名品牌香奈儿商标纠纷

这是一个商标争议的案子,浙江某企业和国际品牌香奈儿经过三次交锋,最终获胜。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不支持香奈儿的指控,这起浙江企业与国际一线大牌在商标侵权案中获胜的结局,一时间

吴灵辉谈商标争议、知识产权纠纷

为共建法治宁波、法治海曙,从今天起推出14个以案释法小案件(案例中人物名均为化名)。

【案情回顾】

这是一个商标争议的案子,浙江某企业和国际品牌香奈儿经过三次交锋,最终获胜。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不支持香奈儿的指控,这起浙江企业与国际一线大牌在商标侵权案中获胜的结局,一时间在行业内外掀起热议。

【认定理由】

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定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适用问题。争议商标在2019年11月1日商标法修改条款实施前,已经核准注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
第二,两者非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简单说,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是灯、照明器械及装置等商品,而香奈儿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是香水空气清新剂、蜡烛等商品。
第三,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很难认定复制模仿。香奈儿提交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在香水商标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争议商标与香奈儿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设计上均存在一定的区分。
第四,两个商标之间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消费渠道方面差异明显。我国企业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灯、照明器械及装置等商品,而香奈儿引证商标主要是香水商品,不足以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误导公众并致使申请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

【审理结论】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结论,即不支持香奈儿有关争议商标无效的主张。浙江企业在这次商标战中完胜,为中国民族企业点赞。

【吴灵辉律师】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宁波市海曙司法局特聘普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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